招生快讯

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快讯 正文
陕西科技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4年06月11日 09:52

一、学校概况

·1958年创建于北京,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

·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

·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

·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学校

·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入选院校

·陕西省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和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高校

·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

·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

·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

·院士创新团队9,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3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94,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6

·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陕西省特色专业13个,陕西省名牌专业7

·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9

·连续9年位居全国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前50陕西省属高校第1

·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0

·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78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CSC)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与乌克兰基辅国立工艺设计大学合作举办设计学博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荣获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省平安校园等称号

二、艺术类专业概况

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5个专业,培养具有双创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设计人才,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设计、戏剧与影视、工业设计工程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其中设计学一级学科为省级优势学科。

广播电视编导:主要培养具备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等方面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主要培养以口语传播能力为基础、采编播一体应用能力为核心、综合沟通能力和传媒实践能力为重点,具有较全面人文底蕴和媒介素养的复合型口语传播专业人才。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三、招计划及拟招省份

专业(类)

招计划(人)

拟招省份

备注

设计学类

300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西藏、新疆

按设计学类招生,入校后分流至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5个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

30

山西、上海、天津、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陕西、甘肃


播音与主持艺术

90

山西、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注:以上专业均为本科,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我校不组织专业课校考

2.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方有资格报考我校。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有资格报考我校。

注:请考生务必了解本省(区、市)招生政策,明确所属情况。

4.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五、录取原则

1. 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所属省份规定控制分数线,安排在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批次,使用生源省份确定的排序(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排序分相同,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批次,执行相应批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注: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省份,录取时统一排队,择优录取。详细录取原则以《陕西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六、其他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2.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3.本简章由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我校公布的《陕西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咨询电话:029-86168100 86168101

学校网址:http://www.sust.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bkzs.sust.edu.cn/

本科招生微信公众账号: 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招生